2013年1月13日 星期日

美容醫學認證 開業醫嗆衛署

美容醫學認證說明會今天登場,與會醫師匿名批評政府獨厚整形外科、皮膚科。衛生署則表示,不滿意的醫師大可不必申請認證。

醫界專科分類,沒有「醫美科」,卻滿街都是醫美診所,衛生署今年推動美容醫學認證,凡是2年以上的醫美診所或醫院美容中心,自主申請美容手術的粉紅色認證標章,或是光電及針劑注射治療的綠色認證標章。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今天在台北榮總舉辦說明會。

大約400個報名的醫師,以非皮膚、非整形外科的其他科醫師居多,不乏有人自稱經驗豐富、在美國進修等,只因欠缺1張整形外科或皮膚科醫師證照,就算拉皮隆乳手術做得多,也沒有資格申請衛生署的美容醫學認證。

美容醫學的粉紅色認證標章,限皮膚科或整形外科醫師在1年內完成100小時訓練,才能執行抽脂等侵入手術,不是任何科的醫師穿上白袍,就能執行任何美容手術,因此,部分與會醫師批評政策不公平,偏袒皮膚科及整形外科醫師。

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表示,醫學教育的目的在於訓練醫師醫病救命,不是醫美,美容醫學認證是自願性質,正準備起步,還有很多討論空間,如果有醫師不滿意,大可不來申請認證,衛生署絕不勉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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